雾化吸入疗法是指专用雾化装置将吸入药物分散成液体或固体微粒即气溶胶形式,使其悬浮于气体中,吸气时随气流进入呼吸道及肺内,使得药物直接作用于气道黏膜,达到洁净、湿化气道、局部和全身治疗的目的。雾化吸入疗法具有起效迅速、疗效确切、无创伤、痛苦小、安全性好等优点,适用于绝大多数患者,尤其是儿童、老年人、机械通气、意识障碍或无法使用其他吸入装置的患者。

1雾化吸入疗法基本原则与操作流程

1.1吸入疗法的种类及雾化吸入疗法特点

吸入疗法种类较多,包括气雾吸入(pMDI)〔其中经储雾罐吸入是其方式之一(pMDI)〕、干粉吸入(DPI)和雾化吸入等。因急诊患者的特殊性,相比于前二者,有动力驱动的雾化吸入使药物肺部沉积率更高,适应也更广泛。雾化吸入可自由联合不同药物,间断或连续治疗,操作更为简便,还可应用于辅助通气的患者,增加了急诊急救中使用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1.2雾化吸入疗法急诊适应证

雾化吸入疗法在急诊的适应证主要包括:哮喘、慢阻肺、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症、肺纤维化、肺心病、急性喉梗阻、各种急慢性咳嗽、变应性鼻炎、咽喉部炎症及水肿等非特异性炎性疾病、吸入性气道损伤、肺部感染、各种原因长期卧床、具有合并症、机械通气、人工气道建立、外科手术、喉镜、支气管镜检查等。此外,雾化吸入疗法还可用于一些检查项目,如支气管舒张/激发试验、痰标本采集等。无绝对禁忌证。推荐使用“SHAPE工具”指导其应用。

1.3雾化吸入疗法急诊应用基本原则

必须以保证患者生命安全为前提。

1.4雾化吸入疗法操作流程见图1。

1.5注意事项

①雾化器、呼吸管道及雾化面罩等应专人专用,推荐一次性装置;②建议指导患者采用正确的呼吸方式;③治疗前若患者涂有油性面膏需清除嘱咐患者勿让药液或气溶胶进入眼中以减少刺激;④治疗后漱口及口腔护理可显著降低声嘶、咽痛、念珠菌感染等不良反应的发生率;⑤应用于雾化吸入疗法的呼吸机的呼气端膜片需定期清洗、检测和更换。

2雾化吸入疗法装置与药物的选择

2.1常用的雾化吸入装置种类及组成

雾化吸入装置(简称雾化器)包括驱动设备(空气压缩雾化器、氧气驱动雾化器、超声雾化器或滤网式雾化器)、转接管、雾化杯、口含器或面罩。

驱动设备以空气压缩雾化器和氧气驱动雾化器最为常见。

2.2影响雾化吸入疗法效能的因素

2.2.1装置和药物特性

2.2.2患者认知和配合能力

2.2.3呼吸形式

2.2.4呼吸系统基础状态

2.3雾化吸入疗法的药物选择

2.3.1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ICS是目前最强的气道局部抗炎药物,通过对炎症反应中的一系列细胞和分子产生影响而发挥抗炎作用。药物特点:①直达气道或肺部,在使用后的第1/2小时内对呼吸症状和肺功能的改善作用比系统性糖皮质激素更为显著;②可有效缓解喘息等症状,解除气道痉挛,控制气道炎症,抑制黏液高分泌,降低死亡率;③围手术期雾化吸入可改善支气管阻塞症状,保护咽喉黏膜和气道上皮,减轻拔管后的气道损伤,减少气道炎症及肺部并发症的发生;④使用剂量小、安全性好、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系统性糖皮质激素。对任何糖皮质激素过敏的患者禁用。雾化吸入ICS中以布地奈德起效最为迅速,目前在急诊、急救中最为常用。

2.3.2支气管舒张剂分为选择性β2受体激动剂和非选择性抗胆碱能药物,根据起效和持续时间的不同可分为短效和长效,目前国内雾化吸入用的支气管舒张剂均为短效。①短效β2受体激动剂(SABA)与ICS具有协同作用,时解除支气管痉挛、治疗喘息的主要药物,代表药物为沙丁胺醇和特布他林;②短效抗胆碱能药物(SAMA)主要作用于大气道而非小气道,与SABA相比支气管扩张作用较弱,起效较慢,但持续时间更为长久,代表药物为异丙托溴铵;③临床另有吸入性复方异丙托溴铵制剂,但需注意不能与其他药品混在同一雾化器中使用。支气管舒张剂首选SABA必要时联合SAMA雾化吸入。心率过快或合并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应首选特布他林。

2.3.3黏液溶解剂雾化吸入用的主要N-乙酰半胱酸,可降低痰液黏度,使痰容易被咳出,对于浓稠黏液分泌物过多的呼吸道疾病,如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及其病情恶化、肺气肿、粘稠物阻塞症以及支气管扩张症,均有较好疗效。

2.3.4其他药物

3雾化吸入疗法在急诊的应用

3.1哮喘急性发作

3.1.1评估病情,分级处理应确保患者脱离诱发哮喘急性发作的环境和过敏原,对患者进行评估分级(见表2)并处理(见图4).

3.1.2注意事项①治疗目的是尽快缓解患者的呼吸症状,解除支气管痉挛,改善缺氧,恢复肺功能,预防进一步恶化或再次发作,同时防治并发症。②患者可遵循“哮喘行动计划”实施自我处理。③若患者需要频繁增加支气管舒张剂(尤其是SABA)的使用以缓解症状,则表明哮喘病情恶化,应更加规律地评估并更新哮喘行动计划。应考虑给予患者最大剂量的ICS或口服类糖皮质激素。

3.2慢阻肺急性加重(AECOPD)

3.2.1评估病情,分级处理鉴别诊断后,对患者进行严重程度分级(见表3)并处理(见图5)。

3.2.2注意事项①AECOPD的治疗优先选择支气管舒张就通常是单一吸入SABA或联合应用SAMA。②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可以缩短恢复时间,改善肺功能和低氧血症,减少早期复发和治疗失败的风险,缩短住院时间。雾化吸入ICS可替代或部分替代全身糖皮质激素。③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症、肺纤维化、肺心病等急性加重期往往有和AECOPD相似的气流受限、高气道反应、高分泌等流程特征,可参考AECOPD的评估和处理流程,根据需要雾化吸入ICS、支气管舒张剂和N-乙酰半胱氨酸。

3.3急性喉梗阻

3.3.1评估表情,分级处理需立即、动态评估病情严重程度(见表4)并紧急处理(见图6)。

3.3.2注意事项①评估及处置需果断,可能或者已经危及生命时应尽早建立人工气道,寻找病因,对因治疗也应同步进行。②雾化吸入疗法可用于炎症、过敏、痉挛等病因的抢救措施之一;也可预防性地用于改善因外伤、建立人工气道等引起的呼吸道黏膜损伤及局部炎症,同时增加呼吸湿度,液化黏稠的分泌物,促进黏膜水肿消退,缩短住院时间。③强调肾上腺素、抗生素等使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4急性、亚急性咳嗽或慢性咳嗽加剧

除针对病因的其他治疗外,对咳嗽剧烈或伴有喘息的患者推荐雾化吸入支气管扩张剂联合ICS,直至症状缓解。激素敏感性咳嗽也可用此方法进行诊断性治疗(不少于2周):若明显缓解则判断为激素敏感性咳嗽,继续ICS或联合支气管扩张剂治疗;若部分有效则应评估影响疗效的因素和考虑复合病因;若治疗无效则应评估是否判断错误、剂量和疗程是否充足、有无影响疗效的因素和考虑其他病因。

3.5肺部感染

肺部感染时雾化吸入N-乙酰半胱氨酸可湿化气道,加强排痰,使呼吸道保持通畅,利于抗感染药物作用,加速康复。肺部感染同时存在病原体刺激气道痉挛、黏膜水肿、炎症渗出等情况,若出现呼吸气促、喘息、呼吸困难、咳嗽等症状时可考虑联合雾化吸入支气管扩张剂和ICS,迅速解除支气管痉挛,减轻气道炎症、黏膜水肿,促进气道上皮修复及肺炎痊愈。

此外,无痰患者可雾化吸入高渗盐水导痰进行痰标本采集。不推荐雾化吸入非雾化剂型的抗菌药物,但对部分静脉给予抗菌药物无效、需要严格控制液体摄入及多重耐药菌(MDR)感染的危重症患者,可考虑联合雾化吸入抗菌药物的治疗。

3.6其他使用雾化吸入疗法的疾病或人群

其他推荐雾化吸入的适应证主要包括:①变应性鼻炎、咽喉部炎症及水肿等非特异性炎性疾病;②一氧化碳中毒、刺激性气体中毒等吸入性气道损伤疾病。

长期卧床或判断将长期卧床的患者,推荐预防性地雾化吸入N-乙酰半胱氨酸0.3~0.6mg,每日1~2次,持续7天,帮助患者起身促进排痰,还有效预防坠积性肺炎发生。对于存在基础呼吸系统疾病或气道高反应、炎症高风险的患者可联合雾化吸入ICS、支气管扩张剂,帮助减少黏液分泌和黏膜水肿,保护上皮细胞屏障功能,预防感染,改善预后。

此外,雾化吸入疗法还尤其适用于儿童、妊娠、具有合并症(心血管疾病、糖尿病、骨质疏松等)的患者,如雾化吸入ICS可作为静脉或口服给予糖皮质激素的替代疗法,

3.7机械通气、人工气道建立及手术等特殊情况的应用

雾化吸入疗法在急诊以上各病种中的应用总结见图7。

〔本资料由朱明恕主任医师根据《雾化吸入疗法急诊临床应用专家共识()》编写〕

(本共识刊登于《中国急救医学》年第7期。如欲全面详尽了解,请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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