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一次性雾化吸入器可以重复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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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护理论坛上,大家就“一次性雾化吸入器是否可以重复使用”展开了热烈讨论。
起因是护士小丽在为患者做完氧气雾化吸入治疗后,收拾用物时,将一次性雾化吸入器交给家属,并告知,这是一次性的,每人一个,你们保管好,下午雾化吸入时再用。家属提出了疑问,既然是一次性的,那为什么还要重复用?家属这一问,小丽不知该如何回答。一直以来,科室一直都是为每位患者开一套,自己专用,自己保管,至于是否算重复使用,是否符合消毒技术规范,自己还没真的考证过。
1了解雾化吸入法及一次性雾化吸入器
雾化吸入法是应用雾化装置将药液分散成细小的雾滴,以气雾状喷出,使其悬浮在气体中经鼻或口,由呼吸道吸入的治疗方法。因用药奏效较快,药物用量较小,不良反应较轻等优点,在临床上广泛应用。常用的雾化吸入法有超声波雾化吸入法、氧气雾化吸入法、压缩雾化吸入法和手压式雾化吸入法四种。一次性雾化吸入器是与氧气源连接,将液态药物雾化供患者吸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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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观点及理由
观点一
一人专用,但多次使用,即每个雾化病人一套,用后病人自己保管,每次治疗时拿出来用就可以了。医院都在采取该种方式,有的3天更换,有的5天更换,有的7天更换,有的一直用到出院。医院对此做法无特别要求,这么多年来一直这样,也未出现不良事件。
原因
雾化吸入治疗一般每天2-4次,如果执行一人一用一弃的原则,一个病人每天要开2-4套,而这种一次性雾化吸入器的价格大约在20-30元左右,这样下来患者的经济负担会加重。鉴于雾化吸入不是严格无菌的操作,根据消毒灭菌的基本原则:“低度危险性物品,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做清洁处理,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针对所污染病原微生物的种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这一规定,病人用后清洗干净,干燥保存就行。所以医院选择一人一管,而未做到“一弃”。
观点二
使用一次后销毁。医院采取。
原因
不管是《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还是《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都有明确规定,一次性医疗用品要遵循一人一用一废弃的原则,不能重复使用,虽然这样做可能会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但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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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操作规范和部门法规
1
《基础护理学》(第5版)第十二章《给药》第四节《雾化吸入法》中要求:“清理用物,将口含嘴、雾化罐、螺纹管浸泡于消毒液内1小时,再洗净晾干备用。”《氧气雾化吸入法》操作步骤中要求:“清理用物,一次性雾化吸入器用后按规定消毒处理。”
2
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作记录。”该条例第43条规定:“对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应当销毁而未进行销毁的,应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环境管理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中明确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
4
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等五个类别,并列举了六种“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其中,第6种废物组分或者废物为:“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该目录还特别说明:“一次性医疗器械”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用于人体的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讨论
1、一次性雾化吸入器是否属于一次性医疗用品,重复使用是否符合规范?如果属于,则应按照要求“一人一用一弃”,重复使用自然就是不符合规范,那么每个病人一天要开2-4根管,会增加病人经济负担。而且就论坛讨论情况看,医院重复使用,都未因此而发生不良事件。但遇到案例中病人的疑问,护士要如何回答才能有说服力,值得商榷。
2、若不属于一次性医疗用品,可以重复使用,那目前护士用后交给病人自己保管,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何做才能达到消毒或清洁的要求,确保病人安全,这也是值得我们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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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会欣
单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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